我司是一家食物公司,做一些儿童食物的研制,咱们关于相关食物的配方有着严厉的保密办法。上一年,外地一家食物公司得悉本司在研制某类儿童产品,为了能够取得该产品的配方,在明知我司已与一事务主干签定过保密协议的前提下,仍用高薪挖走了该事务主干。该职工把握了咱们公司花大力气研制的某一儿童食物的配方。咱们现在已知晓,这家外地公司已用本公司的配方制造了相关的产品,并已对外出售获利。咱们想讨教律师以下几个问题:1.对方公司及该离任职工是否已侵略了我司的商业秘密?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咱们该怎么维权?3.咱们能够以什么规范向对方索赔?4.咱们公司该采纳什么样的办法,防止今后产生相似状况。
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经权利人采纳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上述三个条件应一起具有,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其具体内容包含:规划、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办法、处理窍门、客户名单、货源状况、产销战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的内容等信息和材料。依据你从前的介绍,公司研制的食物配方,归于不为大众所知悉,且贵司对该配方采纳了严厉的保密办法。此外,该配方能够制造相关产品,并对外出售获利,这也就具有了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特点。依据你的介绍,开始判断贵司的该食物配方应当能够被确认为公司的商业秘密。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赛法》的相关规则,该事务主干在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且知悉该配方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状况下,仍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秘密。该外地公司在明知贵司事务主干已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的状况下,以威逼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贵司的商业秘密。两者的行为均构成了《反不正当竞赛法》中所承认的侵略商业秘密。
关于侵略商业秘密的法人,被侵权人能够供给相关的开始依据,向工商行政处理局进行告发,一旦查实,工商行政处理局将对侵略商业秘密的法人作出行政处分。
二、公司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走漏公司商业秘要的职工请求裁定,要求其依据劳作合同的约好承当补偿职责。
企业一旦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有被危害的痕迹,或许离任职工有违约、违规行为,必定要想方设法收集依据,依法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职工离任的丢失削减到最低极限。
假如公司承认对方侵略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能够依据《反不正当竞赛法》的相关规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补偿丢失。依据《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二十条的规则:运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被危害的运营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被危害运营者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被危害的运营者因查询该运营者危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该费用包含合理的查询费用及律师费用。
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侵略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形成严重
丢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形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三)违背约好或许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许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许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运用或许发表别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略商业秘密论。
就侵略商业秘密罪而言,本罪须给权利人形成严重丢失才干构成。依据有关司法解释,侵略商业秘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给商业秘密权利人形成直接经济丢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天然人犯本罪的规则处分。
由此可见,关于被侵略商业秘密的运营者来说,能够挑选以上几种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查侵权者的职责。一般而言,假如把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离任前后,将企业的商业秘密带走或向外走漏,则会使企业为职工离任付出无法估量的本钱。因而,企业应高度重视相关重要岗位的职工的离任,切实做好维护商业秘密的作业。
依据本律师以往的经历,咱们主张公司:首要,关于公司所触及的重要规划、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办法、处理窍门、客户名单、货源状况、产销战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的内容等信息和材料,是否归于公司花了相关精力和本钱所制造、收集;上述信息和材料不为其所属范畴的相关人员遍及知悉和简单取得,是否真实归于不为大众所知悉,是否能够为公司带来实用价值和经济利益予以承认。
其次,关于公司所确认的商业秘密,采纳必要的保密办法,例如:约束涉密信息的知悉规模,只对有必要知悉的相关人员奉告其内容;关于涉密信息载体采纳加锁等防范办法;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关于涉密信息选用暗码或许代码等;关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约束来访者或许提出保密要求;保证信息保密的其他合理办法。
第三,拟定一套卓有成效的保密规章制度。这是能证明企业对自己确认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和材料采纳保密办法的凭证,也是维护商业秘密的重要办法。该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含:确认本单位所具有的商业秘密的规模、品种、保密等级、保密期限、保密办法以及泄密职责等等。
第四,与相关重要岗位的职工及处理人员签定保密协议,也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商业秘密条款,当然商业秘密条款关于商业秘密的界说或是指向要清晰、合理,不行过于广泛,导致无法确认和操作。两边约好的内容,一般有两种。
一是竞业约束的内容,即把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任后在必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越三年)不得到出产同类产品或运营同类事务且与原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不得自己出产与原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或运营同类事务,一起两边还应约好企业付出离任职工必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关于上述补偿的规范、期限、付出办法要契合法律法规的规则。
二是脱密期的内容,即把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作合同停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合同后的必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越六个月),企业可将其调整到非商业秘密的作业岗位,改变合同相关内容,逐渐使其淡忘所知道的一些商业秘密。待期满后,职工方可处理离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