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名为“叫了个鸡”的炸鸡餐饮品牌因为使用了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语,被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罚了50万元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文末附处罚决定书)。该品牌成立于2014年,2016年就因为广告语的问题被调查整改,如今处罚决定书公布引起一番热议,也算达到了最初的博人眼球的目的了。
看着热闹当群众很开心,但是周末已逝去,周一“忙day”已经到来,看完了热闹,我们再来看一看和热闹相关的干货。
“叫了个鸡”事件,是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了处罚。
此处回归老本行:违反广告法会被处罚,对于知识产权而言,需要遵守的法律可不止一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每一部都“惹不起”。否则的话,就会按照以下规定被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采用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犯权利的行为成立的,责令立马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大多数都用在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犯权利的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7全国上半年工商系统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数量近日公布。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发通报称,2017年上半年,全国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8万余件,案值1.26亿余元。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犯权利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对专利侵犯权利的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犯权利的行为人停止侵犯权利的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犯权利的行为人应该依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马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相应的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犯权利的行为人实施侵犯权利的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取了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犯权利的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索尼移动被一家名为“无线未来科技公司”的企业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理由是索尼移动旗下两款Xperia Z5手机涉嫌对该公司持有的专利构成侵权,无线未来科技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索尼移动赔偿相应的损失800万元,并判令禁售索尼移动这两款手机。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来得到的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犯权利的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来得到的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犯权利的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来得到的为依据;3、法定赔偿。
以上就是侵犯商标权、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之后,所要面对的处罚规定。虽然说开头案例中“叫了个鸡”确实通过广告语博得了眼球,但是这种通过被处罚而出名的负面案例,相信大多数企业是不愿意借鉴的。最后附上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