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首歌曲侵权!阿里申述腾讯获赔432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9-12 09:39:33 | 作者: 情感咨询|

  我国裁判文书网于1月15日刊发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传媒”)与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体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音乐文娱(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音乐公司”)损害著作信息网络传达权胶葛一审民事判定书。

  就判定书显现,原告阿里传媒称,被告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音乐公司未经原告授权答应,经过分隔协作的方法私行使用涉案产品“腾讯叮当智能视听屏”及“腾讯叮当”APP向用户更好的供给涉案录音制品的网络传达服务。

  对此,阿里传媒向法院提申述讼,恳求判令腾讯音乐公司立马中止经过使用“腾讯叮当智能视听屏”及“腾讯叮当”APP向大众供给涉案72首录音制品的网络传达服务,并补偿其经济损失每首2万元及包含律师费、公证费等在内的合理开销每首1万元。

  经广东省深圳前海协作区人民法院审理断定,自本判定收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应补偿原告经济损失及阻止侵权的合理开支算计人民币43.2万元。判定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但对原告过高部分的补偿恳求,法院不予支撑。

  据了解,本案所涉侵权录音制品系滚石世界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滚石音乐”)收录在《第一张创造专辑》《疼你的职责》等10张音乐专辑中的歌曲,滚石音乐以独占性授权将歌曲授权给阿里传媒,授权时刻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裁判文书显现,授权期限内,阿里传媒及其相关企业享有上述涉案录音制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达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的第三方采纳法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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